中文字幕在线一区二区,亚洲一级毛片免费观看,九九热国产,毛片aaa

您的位置:健客網 > 精神病頻道 > 精神病知識 > 診斷 > 南京官方回應寶馬肇事案精神障礙司法鑒定9大疑問

南京官方回應寶馬肇事案精神障礙司法鑒定9大疑問

2015-09-08 來源:騰訊新聞  標簽: 掌上醫(yī)生 喝茶減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減肥 cps聯盟 美容護膚
摘要:昨天,江蘇省司法廳主辦的“法潤江蘇”網站和南京交管局都對司法鑒定的詳細情況做出了回應,稱“嫌疑人案發(fā)前后出現精神異常敏感多疑”。記者也采訪了其他心理專家和法學專家,對這個司法鑒定進行了解讀。

  鑒定結果對量刑會產生什么影響?

  朗盈律師事務所主任沈玉宇說,這一鑒定意見可能影響到量刑。“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意味著,這一鑒定意見如果得到最終確認,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根據這一鑒定意見,法院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不是必須。另外,事故受害方也可以質疑鑒定的科學性,或者提出重新鑒定。

  南大孫國祥教授最新闡述,他認為,精神病醫(yī)學鑒定既是收集證據的偵查措施,也是嫌疑人和辯護人進行辯護的一種依據。一個人有再大的危害,也不會失去辯護人要求對其精神狀況作鑒定的權利。精神病鑒定是專業(yè)判斷,需要有專門知識的人依據精神病科學原理做出專業(yè)結論。但任何證據包括精神病鑒定也都必須經過法庭質證才可能被采納,現有的鑒定意見只是醫(yī)院做出的,該意見是否被最終采納,還要經過質證,被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補充和重新鑒定。此外,限制責任能力對刑事責任的影響是或然的,可以從輕,也可以不從輕。

  為何用“作案時”來描述事故?

  對于不少網友紛紛質疑鑒定意見“強調”犯罪嫌疑人王季進是在“作案時”患有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刑訴法專家、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建明認為,“作案”是刑事司法中常用的專業(yè)性術語,這里用“作案”可能會產生歧義,因為“作案”通常帶有主觀故意的性質,容易讓人認為嫌疑人是故意而為之,而王季進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的,交通肇事罪又屬于過失犯罪。

  “我認為,這里的‘作案時’,嚴格來講應該是指王季進從闖紅燈開始,直到造成嚴重后果后離開這段時間。在這個過程中,王季進應該是處于精神疾病發(fā)作狀態(tài),而并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在造成嚴重后果的那一刻才出現了精神疾病。”李建明說,王季進開始不顧交通規(guī)則闖紅燈,當時還沒有撞車撞人,很可能這個時候就已經處于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狀態(tài)了,只是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這時僅僅是違章駕駛;造成嚴重后果以后,這時就涉嫌犯罪了。

  任何人出了這么大的車禍,心理上一定會出現沖擊。那么到底是精神病導致車禍還是車禍后“嚇”出精神問題呢?袁勇貴表示,這個需要根據鑒定醫(yī)生的判斷。

  法學專家:嫌疑人責任能力不宜由醫(yī)院來判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告訴現代快報(微博)記者,從醫(yī)學上看,間歇性或突發(fā)性的精神病都是一種病癥,這在此前許多公共事件中曾多次出現。同時,對患者事后鑒定同樣是可行的。

  但是,有一點值得商榷的是,警方公布的腦科醫(yī)院結論中提到,嫌疑人“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那么,醫(yī)院到底能否給出責任能力判定呢?

  “根據我國精神衛(wèi)生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如果嫌疑人確實是精神障礙,鑒定機構可以就其是否具有精神障礙及其等級做出鑒定,即醫(yī)學意義的鑒定,但不應做出責任能力的判定。嫌疑人的責任能力應該是由人民法院依照相關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相關材料、證據,依法就刑事責任能力作出判斷。”

  對此南京腦科醫(y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員表示,他們是依據《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做出的評定。專家指出,盡管這份指南由國家司法部發(fā)布,但其中涉及的司法鑒定人員評定刑事責任能力的規(guī)定,還是和現行刑法、刑事訴訟法沖突。即使醫(yī)院使用的字眼是“鑒定意見”而非“決定”,依舊會影響法院的判斷。她認為,允許司法鑒定人員評定刑事責任能力,是“司法部越權立法的一種體現”。

  此外,精神疾病不同于一般衛(wèi)生或疾病診療問題,許多精神障礙不能通過病理檢測證實,這是精神病院鑒定往往不產生爭議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很多國家,精神病醫(yī)生權力要受專門立法規(guī)范。但是目前我國精神障礙鑒定在某些方面存在混亂。專家建議,國家應該在相關立法中明確規(guī)范精神病院的鑒定程序,限制其結論或鑒定意見對公民造成的損害;另外,一定要將醫(yī)院、司法鑒定機構的權限和司法權力分開,也就是說,它們不能就人民法院審判權力范圍的事項作出法律結論,同時司法機關也不應被動接受其鑒定意見。

  總之,如果嫌疑人確實是精神障礙導致犯罪,他的權利應該依法受到保護,但同時,受害人家屬的權利也應得到維護,不能偏重某一方。

  社會學專家:面對輿論風暴,政府部門應及時、全面公布詳情

  車禍案發(fā)生后,瞬間成為網絡熱點。對于網友的疑問,公安部門此前做出了一一回應,為公眾釋疑。然而,前天晚上的寥寥300余字的最新通報,則再次讓網友們爆發(fā)“信任危機”。昨天公安部門和鑒定機構都對公眾的質疑作出了回應。

  “一個本該與鑒定結果同步進行的整體危機公關,整整遲了24小時,在這短短的時間內,公眾輿論醞釀、發(fā)酵乃至激化,大大損害了職能部門的公信力。這也顯示相關部門危機公關的能力短板。”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學院社會學教授邱建新建議,在信息快速傳播的當下,公權力部門應該“主動出擊”,做到及時性、全面性、真實性、真誠性、權威性。比如,及時公布鑒定過程,邀請權威專家來解釋這種精神疾病的發(fā)病率、發(fā)病時的癥狀、是如何鑒定出來的等等,而不只是公布結果。這樣,既能滿足公眾知情權、又尊重了他們的監(jiān)督權,同時消除質疑,提升公權力部門的公信力。而如果把握不好,便是對公眾二次傷害。

  對話

  被害人父親:希望案件有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

  北青報:您收到關于司法鑒定結果的通知了嗎?您怎么看這個鑒定意見?

  被害人薛某父親:我收到了一份類似于告知書的通知。對上面的內容,我很驚訝,覺得不可思議。6月20日出事,8月31日出具的鑒定結果,中間時隔兩個月,我想知道事發(fā)后怎么還能夠還原肇事者當時的心理狀態(tài),我覺得很奇怪,我很質疑這一點。

  北青報:交警方面轉發(fā)了“6·20寶馬肇事案司法鑒定過程”一文,解釋說“嫌疑人案發(fā)前出現精神異常敏感多疑”等情況,以此作為鑒定的依據等。

  被害人父親:進行這個鑒定是王季進妻子申請的,得出“嫌疑人案發(fā)前出現精神異常敏感多疑”這些結論的根據是王季進在審查中的交代、王季進妻子的說法以及王季進祖父祖母的說法,這些都是他們家人自己的說法,都是他們家人自己的思路,我覺得這不公正公平,也沒有說服力。

  北青報:警方通報中提到,如果事故當事方對鑒定有異議,可以提出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的申請,您有這方面的打算嗎?

  被害人父親:我希望能有另外一家權威鑒定機構再重新鑒定。但我不知道哪家鑒定機構更權威、更有公信力,不知道能相信哪家。我肯定是希望重新鑒定的,但希望能再找另外一家機構進行鑒定,我希望有一個公正公平、有說服力的鑒定結果。

  北青報:事情有什么進展嗎?

  被害人父親:事發(fā)當時,肇事者家屬給了5萬元喪葬費,除此之外直到現在再也沒有見過肇事者家屬。律師說案子正在警方立案偵查階段,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我現在沒有別的想法,就希望有個公正公平的處理結果,算是我給兒子的一個交代。

  北青報:出事之后這兩個多月,你們是怎么過來的?

  被害人父親:我們是離異家庭,我很早就買斷工齡不再上班了,我沒有收入,一直靠孩子賺錢養(yǎng)家,孩子一走,我一下子不知道該怎么生活,我年紀大了,再加上身體也不好,出去找工作人家也不要我。上個月我開始靠領低保生活。我兒子這么年輕就去世了,我不想委屈兒子,就給他買了塊好墓地,好好安葬了,花了不少錢,除了肇事者家屬賠的那5萬,還借了幾萬元外債,就為了好好安葬兒子。

 

1 2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購買了以下產品 更多>
有健康問題?醫(yī)生在線免費幫您解答!去提問>>
健客微信
健客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