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維持治療該如何調整霧化吸入
摘要:急性加重后必須在3天~1周內復診1次,最好是1周內復診,以了解使用的藥物初始劑量是否合適,吸入方法是否正確。緩解期每1~3月復診一次。
1、控制治療的劑量調整和療程:單用中高劑量吸入性糖皮質激素者,達到并維持
哮喘控制3個月后劑量減少25%~50%。例如:每日吸入
布地奈德1噴3次/日,哮喘控制良好時3個月或6個月后減少至1噴2次/日。應選擇合適的時機調整控
制藥物的劑量和療程,避免在氣候變化、呼吸道感染、旅行等情況下進行。
2、單用低劑量吸入性糖皮質激素能達到控制時,可改用每日1次給藥。例如:哮喘后續(xù)仍控制良好,3月后減至1噴1次/日。
3、如使用第2級治療方案患兒的哮喘能維持控制,并且6個月~1年內無癥狀反復或哮喘發(fā)作,可考慮停藥。
4、有相當比例的<6歲哮喘患兒的癥狀會自然緩解,因此對此年齡兒童的控制治療方案,每年至少要進行兩次評估以決定是否需要繼續(xù)治療,經(jīng)過3~6個月的控制治療后病情穩(wěn)定,可以考慮停藥觀察,但是要重視停藥后的管理和隨訪。如果出現(xiàn)哮喘癥狀復發(fā),應根據(jù)癥狀發(fā)作的強度和頻度確定進一步的治療方案。如僅為偶爾出現(xiàn)輕微喘息癥狀,對癥治療癥狀后可以繼續(xù)停藥觀察;非頻發(fā)的一般性喘息發(fā)作,恢復至停藥前的治療方案。
哮喘的隨診
急性加重后必須在3天~1周內復診1次,最好是1周內復診,以了解使用的
藥物初始劑量是否合適,吸入方法是否正確。緩解期每1~3月復診一次。
從以上圖中可以看出,當哮喘緩解期出現(xiàn)鼻部癥狀、
咳嗽,提示哮喘急性發(fā)作可能會到來。此時可考慮適當增加霧化次數(shù),平常單用布地奈德控制哮喘的,此時可以短期內加用吸人型β2受體激動劑(LABA)及口服白三烯受體拮抗劑(LTRA)。
哮喘發(fā)作前的5~10天是控制哮喘的時間機會窗,所以一旦發(fā)現(xiàn)哮喘發(fā)作的先兆癥狀,就要積極干預。
并存疾病的治療
半數(shù)以上哮喘兒童同時患有變應性鼻炎,有的患兒并存鼻竇炎、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礙、胃食管反流和肥胖等因素。這些共存疾病和因素可影響哮喘的控制,需同時進行相應的治療。對于肥胖的哮喘兒童,建議適當增加體育鍛煉,減輕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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