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承認“第三性” 百萬變性人獲認可
摘要:印度最高法院15日裁定,法律認可變性人的“中性性別”,即“中性人”或“第三性”。這一裁定意味著印度數(shù)百萬變性人自此將獲得法律認可,他(她)們過去因性別問題而遭遇的歧視和阻撓有可能會因此而化解。
給變性人開禁
印度最高法院法官K.S。拉達克里希南15日在宣讀法院決定時說:“變性人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享有受教育等所有權(quán)利……認可變性人的第三性身份不是一個社會問題或醫(yī)療問題,而是一個自然人的基本權(quán)利問題。”
媒體解讀,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等同于給變性人開禁。先前,變性人在印度不受法律認可,特別是在就業(yè)、受教育、醫(yī)療等方面受到限制和排斥。
最高法院說,變性人不僅受法律認可和保護,而且應(yīng)當被納入政府的福利項目,使這一小群體不被大社會所邊緣化。最高法院還要求聯(lián)邦政府和邦一級政府盡快落實第三性權(quán)益,向他(她)們提供受教育、醫(yī)療保障、就業(yè)機會等服務(wù),幫助他(她)們消除社會、經(jīng)濟障礙。
此前,印度官方文件要求所有變性人必須在官方注冊中選擇“男性”或“女性”身份。
“姐妹們”感到自豪
最高法院對變性人的法律定義是,性別生理特征發(fā)生改變的個人,或主觀愿意以不同于出生性別的性別特征表現(xiàn)自我的個人。
法庭作出這一裁決,源于2012年一個變性人權(quán)益團體通過律師事務(wù)所向法庭請愿。以變性人權(quán)益活動家特里帕蒂為代表的這一團體請求法庭認可變性人,從法律層面賦予他(她)們與常人相同的權(quán)利。
特里帕蒂15日在法庭作出決定后說:“今天,我的姐妹們和我感到成為真正的印度人,最高法院對我們的認可讓我們覺得作為印度人如此自豪。”
特里帕蒂說,從此,印度官方的所有文件中的性別一欄除“男性”和“女性”選項外,還將增設(shè)“變性”或“中性”一欄。
按法新社說法,印度現(xiàn)階段變性人總計大約300萬,主要從事歌舞表演等服務(wù)類行業(yè),但也有一些人淪為乞丐或賣淫者。
歷數(shù)
認可“第三性”國家寥寥
現(xiàn)階段,承認“第三性”或在性別問題上開綠燈的國家屈指可數(shù)。澳大利亞本月早些時候作出裁決,法律認可“中性人”;德國去年通過法律,準許具有雙性特征的嬰兒在登記注冊時可選擇“非男非女”。尼泊爾允許公民在護照的性別一欄打叉,等同于認可“第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