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系統(tǒng)回顧和薈萃分析的結果,精神藥物,特別是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和抗精神病藥,可能是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的有效治療方案。
然而,由于缺乏高質量隨機對照試驗的數據,研究人員無法得出有效的結論。
“近年來已經有一些關于精神藥物在胃腸道疾病中療效的隨機對照試驗,但是研究規(guī)模較小,結果相互矛盾,”圣杰姆斯大學醫(yī)院AlexFord博士和他的同事們寫道。“此外,因為副作用,醫(yī)生可能不愿意考慮使用這些藥物。因此,他們在功能性消化不良管理中的作用目前還不清楚。
為了解決這種不確定性,Ford和同事回顧了2015年6月發(fā)表的相關醫(yī)學文獻,其中包括了13項比較精神病藥物組(n=673)與安慰劑組(n=568)的隨機對照試驗。這些試驗中有10項偏差風險較低。3項評價抗精神病藥物,3項評價5-HT1A受體激動劑,2項評價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1項評價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SNRIs),1項評價選擇性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或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一項評價抗精神病藥和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的結合使用。
總的來說,接受精神藥物治療的患者治療后有57.7%有功能性胃腸道疾病癥狀持續(xù)或未改善,而安慰劑組有71.7%(RR=0.78;95%CI,0.68-0.91;需要治療的患者數=6;95%CI,4-16)。
亞組分析表明,抗精神病藥如舒必利、左舒必利,以及三環(huán)類抗抑郁藥如阿米替林和丙咪嗪的效益是有限的。此外,當分析排除了共存的情緒障礙的患者時,效益不再明顯。
接受精神藥物的患者有更多出現不良事件(RR=1.28;95%CI,1.01-1.63)或導致戒斷的不良事件(RR=1.76;95%CI,1.22-2.55)。
研究者最后總結道,總體而言,精神藥物比安慰劑治療功能性消化不良更有效。這對某些挑戰(zhàn)性疾病的管理是一個提示,應鼓勵由胃腸病醫(yī)師適當使用這些藥物,并在這一領域激發(fā)進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