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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藥三分毒?維生素AD不能長期服用?

2017-07-21 來源:基層醫(yī)師公社  標簽: 掌上醫(yī)生 喝茶減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減肥 cps聯(lián)盟 美容護膚
摘要:維生素A和維生素D是兒童生長發(fā)育所必需的重要營養(yǎng)素,兩者同補具有促進鈣吸收、增強免疫力的作用,同時對嬰幼兒身高的增長、視覺發(fā)育、智力發(fā)育、預防貧血等方面均有明顯促進作用。

  到底維生素AD能不能長期服用呢?

  由于我國嬰幼兒群體中維生素A、維生素D缺乏或不足的情況仍較為普遍,因此,臨床上建議嬰幼兒出生后應每日補充維生素AD,以保證嬰幼兒維生素AD的生理需要量,滿足生長發(fā)育的需要。

  但是,仍有部分醫(yī)生和兒童家長對于藥品類的維生素AD存有疑惑,認為“是藥三分毒”,害怕長期補充維生素AD會過量,于是很多家長就改為選擇保健食品維生素AD或采取補補停停的方式。

  那么,到底維生素AD能不能長期服用呢?

  藥品的概念被誤解

  藥品一般分為處方藥(RX)和非處方藥(OTC)兩種,其中處方藥必須憑執(zhí)業(yè)醫(y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相比較而言,非處方藥不需要醫(yī)師處方即可購買,按照藥品標簽及說明書使用,因此非處方藥的安全性較高。

  換言之,非處方藥是經過長期的臨床應用驗證,被證實安全且有效的藥物,用于治療和預防疾病,非專業(yè)人員也可以安全使用的藥物。

  根據(jù)現(xiàn)行的對非處方藥的分類方式,又分為甲類(紅色OTC標志)和乙類(綠色OTC標志)兩種,甲乙兩類OTC都可以在藥店購買,其中乙類非處方藥的安全性更高,除了可在藥店出售外,還可以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

  本文中提到的維生素AD藥品就屬于乙類OTC,是安全級別最高的藥品,是用來促進兒童生長發(fā)育(骨骼發(fā)育、身高增長、視覺發(fā)育、免疫功能等),并預防因營養(yǎng)素缺乏導致的疾病(如佝僂病、夜盲癥、干眼癥、缺鐵性貧血等)。但是仍會有部分醫(yī)務工作者存有疑問,既然是藥物,嬰幼兒是否需要長期服用?

  實際上,前面已經提到了,乙類OTC具有安全、有效、方便購買等特點,相比其他甲類OTC和處方藥而言,安全性更高,消費者可不經過醫(yī)生處方,直接從藥房或藥店、賓館、超市自行購買,長期服用的依從性和購藥的便捷性等方面更好。

  乙類OTC藥品在我們的生活中十分常見,例如一些清咽潤肺的含片、健胃消食的咀嚼片等都是此類藥品,臨床應用廣泛。維生素AD滴劑也屬于乙類OTC藥品,維生素A和維生素D的含量符合營養(yǎng)學會推薦的嬰幼兒每日推薦攝入量,是可以長期服用的預防性營養(yǎng)補充類用藥,能有效地針對嬰幼兒常見的營養(yǎng)缺乏性疾病進行早期預防,降低疾病的發(fā)生風險,并維持兒童的正常生長發(fā)育。

  藥品說明書被誤讀

  并非所有的藥物都自帶“三分毒性”,很多所謂的毒性是由于未按說明書標注的用法用量、療程、注意事項、服用禁忌等使用引起的。

  比如維生素AD滴劑的說明書標注有“長期過量服用,可產生慢性中毒”,這句話被很多醫(yī)務工作者還有兒童家長“斷章取義”地理解為“長期服用=中毒”,其實這是典型的對說明書的誤讀!

  事實上,“長期”且“過量”這兩個條件是要同時滿足才有可能存在慢性中毒的風險,而說明書中標注的每天1粒的服用方法,參照的是嬰幼兒每日正常的需求量,只要嚴格按照說明書中的用法用量服用,是不存在任何中毒風險的。那么長期“過量”到什么程度才會中毒呢?

  《兒科學》教材中明確了有關維生素A和維生素D的中毒劑量:

  維生素A急性中毒:一次劑量大于30萬單位;慢性中毒:5-10萬單位/日,連續(xù)服用6個月以上。

  維生素D每日服用2-5萬IU,連續(xù)數(shù)周或數(shù)月。

  因此,每天1粒維生素AD滴劑離中毒劑量相距十萬八千里。如果因為擔心每日服用會中毒就停止服用,嬰幼兒很容易出現(xiàn)維生素AD缺乏,甚至導致疾病的發(fā)生。

  國際和國內多個權威指南建議,新生兒應從出生后預防性補充維生素AD,以維持生長發(fā)育、預防佝僂病等疾病的發(fā)生。如《維生素A缺乏的診斷、治療及預防》、《維生素D缺乏及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防治建議》、《早產、低出生體重兒出院后喂養(yǎng)建議》等權威指南均推薦了維生素AD每日的正常預防劑量:即維生素A1500-2000IU,維生素D400-800IU。

  保健食品真的安全嗎?

  藥品和保健食品的劃分并不在于安全性,而是在于用途和不同的執(zhí)行標準。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其生產環(huán)節(jié)質量標準要求更高。

  《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八條明確了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換言之,食品和保健食品本身是不具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能。隨著近年來食品安全風險的急劇升溫,保健食品也不再是安全的代言詞。

  市面上所謂的天然魚肝油產品,是從魚的肝臟中獲得的維生素AD,由于海洋污染越來越嚴重,外加肝臟本身作為解毒器官,更是存在重金屬超標風險。除此之外,天然魚肝油中的維生素A和維生素D配比約10:1,并不符合嬰幼兒吸收的最佳比例(營養(yǎng)學推薦嬰幼兒維生素AD的最佳吸收比例為3:1),這種不合理的配比會導致兩種營養(yǎng)素攝入不均衡,使補充效果大打折扣。

  另外,天然魚肝油魚腥味較重,嬰幼兒依從性差,同時魚油成份更易導致嬰幼兒過敏的發(fā)生。而化學合成的藥品相對于保健食品,是隨著醫(yī)學發(fā)展以及制藥工藝的提高,采用更安全的原料,通過化學合成的方式研制的成果,其純度、成分、含量都更安全、更有保證,配比嚴格按照嬰幼兒營養(yǎng)需求定制,能夠滿足日常營養(yǎng)所需。

  大多數(shù)國外食品級產品(美國FDA僅有食品、藥品兩類,其對食品的準入也是相對要求比較低,魚肝油、維生素D滴劑都屬于食品類,沒有獲得過美國FDA的藥品準入,而且美國FDA不保證該類產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大家仔細找這類產品的包裝背后都會有類似的說明文字,但字很?。┰谥袊?,因其成份含量、審批標準、生產工藝、效果上都不如OTC藥品,且其配方與我國兒童的營養(yǎng)水平、營養(yǎng)需求也并不相符,因此也不能獲得藥監(jiān)部門的正式認可,無法通過官方渠道進入我國市場。

  之所以國外一些功能性食品能夠被一些兒童家長熟知,也無外乎是因其被私人代購店夸大宣傳,甚至不惜抹黑國內產品,從而奪人眼球、謀取私利。

  綜上所述,維生素A和維生素D是嬰幼兒生長發(fā)育所必需的營養(yǎng)素,對維持生長發(fā)育、預防佝僂病和維生素AD缺乏癥有著重要的作用,只要按照藥品說明書中推薦的用法用量服用,是不會出現(xiàn)維生素AD過量的問題的,更不會引起中毒。如果因為害怕中毒而停服,很可能會引起營養(yǎng)素的缺乏,甚至導致疾病的發(fā)生,影響兒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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