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藥總局2012年的解釋,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jié)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根據這段論述,我們可以總結得到保健品與藥品的4大重要區(qū)別:
是否對特定疾病具有治療作用?
很顯然,保健品不具有對特定疾病的治療作用,任何宣稱自己對任何特定疾病(例如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等)具有治療作用的保健品宣傳都涉嫌虛假宣傳。而藥品的作用就是針對特定疾病的治療作用。所以,在疾病確診的前提下,選用藥品規(guī)范治療是最佳途徑。
是否著眼于調節(jié)身體整體機能?
一般而言,保健品的作用主要是對身體整體功能具有調節(jié)和改善作用,它的作用面應該比較寬,比如增強免疫力的功能,并不是針對某一種免疫球蛋白的補充,而是整體免疫力的提高。而藥品一般不描述為整體功能的調節(jié),而是需要準確地針對某些指標、某類物質、某個靶點發(fā)生作用,例如免疫功能治療藥物—注射用胸腺肽,其適應癥為治療各種原發(fā)性或繼發(fā)性T細胞缺陷病、各種細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等。
是否具有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仍然屬于食品,每日的暴露量可能會比較高,所以保健品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的危害,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就是像大米和牛奶那樣安全。而藥品屬于特定時期的治療用物質,其本身的治療特性決定了藥品不可避免會有副作用。所以,一般來看,藥品均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和禁忌癥,也就是說,具有一定程度的危害性。
發(fā)揮作用(起效)快慢的區(qū)別?
藥品具有明確的起效時間,根據治療疾病的不同而不同,治療急性病的藥物起效時間很快,例如治療心絞痛的硝酸甘油會在舌下含服5分鐘內起效,治療哮喘急性發(fā)作的沙丁胺醇氣霧劑也一般會在吸入后5分鐘內起效。對于慢性病的治療,降脂藥阿托伐他汀的血藥濃度達峰時間為1-2小時,而能夠觀察到療效的時間更是為幾周或幾個月。與藥品不同,保健品一般在服用較長時間后才會有作用,難以明確其固定的起效時間,更不會是一吃就靈的靈丹妙藥。
這就是保健品與藥品最主要的4點區(qū)別。一句話,保健品是不具有特定疾病治療作用,而是能夠緩慢改善和調節(jié)身體整體機能的功能食品,可以適當長期服用。在有明確診斷的疾病時,保健品不能替代藥品。當然了,選用保健品也要選擇正規(guī)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