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血管內皮細胞瘤別名:骨血管內皮瘤
(一)治療
1.手術治療 此瘤具有侵襲性,是低惡性或潛在惡性的腫瘤,如有可能應積極采用根治性手術切除,包括腫瘤段截除,使用假體、異體骨或帶血管游離骨移植在內的廣泛重建術來修復骨缺損。位于椎體的病變,可行腫瘤椎體切除,脊髓減壓,椎間嵌入植骨,或人工椎體置換,或椎體釘固定。若位于椎弓,可行腫瘤椎弓切除,椎弓根螺釘固定。
2.放射治療 此瘤對射線敏感,放療常有效。對病灶分布于幾個解剖部位和不能安全施行手術者,放療是最有效的選擇,可單獨放療。手術切除不徹底者,術后可輔助放療。有學者提出手術切除加放療似乎比單獨放療更有效。
3.化學治療 化療是綜合治療的一部分,對于幾個解剖部位的多發(fā)性病變和不能手術切除者,在選擇放療的同時,可積極配合多藥性聯(lián)合化療,以提高療效。
4.動脈栓塞 經選擇性動脈造影,確定腫瘤的供血動脈,從供血動脈插入導管,從導管中注入栓塞劑使供應腫瘤的血管發(fā)生栓塞,使腫瘤缺血壞死,縮小,可作手術前的準備,減少術中出血,也可作為一種治療手段,減輕癥狀。
(二)預后
本病是一種彌漫浸潤生長但不轉移的低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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