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的化學名:1-(4-羥基-3-羥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分子式:C13H21NO3。分子量:239.31。主要用于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急性預防運動誘發(fā)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fā)的支氣管痙攣。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的用法用量是怎樣的?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萬托林)只能經(jīng)口腔吸入使用,對吸氣與吸藥同步進行有困難的患者可借助儲霧器。
成人:
緩解哮喘急性發(fā)作,包括支氣管痙攣:以1撳100微克作為最小起始劑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
用于預防過敏原或運動引發(fā)的癥狀:運動前或接觸過敏原前10-15分鐘給藥。對于長期治療,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
老年人用藥: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藥劑量應低于推薦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沒有達到充分的支氣管擴張作用,應逐漸增加劑量。
兒童:
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fā)作,包括支氣管痙攣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
長期治療一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
本品可借助英立暢(Babyhaler)對5歲以下嬰、幼兒給藥。
肝功能損害患者:
約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謝成無活性形式(不僅包括片劑和糖漿,同時也包括約90%的吸入劑量),肝功能的損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積。
腎功能損害患者:
約60-70%吸入藥量或靜脈注射的沙丁胺醇經(jīng)尿液以原型排出。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劑量以防止過度或延長的藥物作用。
隨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時內(nèi)的用藥量不得超過8撳。若需增加給藥頻率或突然增加用藥量才能緩解癥狀,表明患者病情惡化或對哮喘控制不當。過量的藥物會導致不良反應,因此,只有在醫(yī)生的指導下,才可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shù)。(參見【注意事項】)。
合理的使用藥物,可以讓藥物的藥效發(fā)揮到最好,使您盡快恢復健康,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您可以到方舟健客咨詢在線客服,或者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400-086-5111。我們的專業(yè)人士將為您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
(實習編輯:孫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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